提问:
我公司是经营公路口岸进出境的保税货物,由于特殊原因过了集中申报的时间,该怎么办?
回答:
根据169号署令第九条第二款规定,“收货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后向海关申报进口的,不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。收货人应当以报关单向海关申报。”即滞报货物不能实行集中申报。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上提问,谢谢
集中申报
http://suining.cpa.js.cn/fuwu/5410.html
我公司是经营公路口岸进出境的保税货物,由于特殊原因过了集中申报的时间,该怎么办?
回答:
根据169号署令第九条第二款规定,“收货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后向海关申报进口的,不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。收货人应当以报关单向海关申报。”即滞报货物不能实行集中申报。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上提问,谢谢
集中申报
http://suining.cpa.js.cn/fuwu/5410.html
(一)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,不代表我们立场,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、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 401945625@qq.com